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上怎么做?

2018-08-20 13: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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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发放伤残补助金.那么在会计问题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怎么处理?小编在此解答,首先要将补助的来源区分开来,再来做相应的分录.以下是详细的解答内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上怎么做?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拓展知识: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上怎么做?

三、各伤残等级补贴分类

(一)一级至四级

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会计上怎么做的问题,文章根据补助的来源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其进行拓展,讲解相关的补助金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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