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要求有哪些

2020-01-05 11:0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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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的广告公司,想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何条件?听说需要注册资本50万元,具体有何依据?广告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要求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会计学堂小编一起看看吧! 对此问题不明白的小伙伴们,就不要错过下文的精彩内容了!

广告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要求有哪些

广告业一般纳税人标准为连续12个月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广告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要求有哪些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一、除本公告第二条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四、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五、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程序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和本公告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企业达到了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则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执行.

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而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有何后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第八条规定,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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