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销售的会计处理

2019-11-29 14:05 来源:网友分享
6897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那么对于实务中的委托代销业务,应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呢?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就代理销售的会计处理问题和大家一起来讨论学习下.

代理销售的会计处理

委托代销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代销合同,委托受托方向终端客户销售商品.

依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在这种业务模式下:

对于委托方企业来说:应当评估其向受托方转让商品时受托方是否已获得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如果没有,委托方不应在此时确认收入,通常应当在受托方售出商品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对于受托方企业来说: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受托方为代理人,应当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约定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表明一项业务安排是委托代销安排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受托方向最终客户出售商品之前,委托方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

二是委托方能够要求受托方将委托代销的商品退回或者将其销售给其他经销商;

三是尽管受托方可能被要求向委托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但是其并没有承担对这些商品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举个例子来看一下:

2018年6月1日,大宝公司委托小宝公司销售"酷毕"耳机 1000个,耳机已经发出,每个成本为 70 元.合同约定小宝公司应按每个100元对外销售,大宝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小宝公司支付手续费.除非这些耳机在小宝公司存放期间内由于小宝公司的责任发生毁损或丟失,否则在 "酷毕" 耳机对外销售之前,小宝公司没有义务向大宝公司支付货款.小宝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酷毕" 耳机须全部退回给大宝公司.当月末,小宝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16000元,款项已经收到后,小宝公司立即向大宝公司开具代销清单并支付货款.大宝公司收到小宝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小宝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

分析:上述案例中,大宝公司将 "酷毕" 耳机发送至小宝公司后,小宝公司虽然已经实物占有"酷毕" 耳机,但是仅是接受大宝公司的委托销售"酷毕" 耳机,并根据实际销售的数量赚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大宝公司有权要求收回未销售的"酷毕" 耳机,小宝公司也不能主导这些耳机的销售价格,可以判断出小宝公司没有取得这些耳机的控制权.

因此,大宝公司将 "酷毕" 耳机发送至小宝公司时,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在小宝公司将"酷毕" 耳机销售给最终客户时确认收入.小宝公司在此业务中属于代理人,应该按获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1、大宝公司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 发出耳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小宝公司 70000

贷:库存商品--"酷毕" 耳机 70000

(2)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 "酷毕" 耳机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 "酷毕" 耳机 7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小宝公司 700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

贷: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0600

(3) 收到小宝公司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5400

贷:应收账款--小宝公司 105400

2、小宝公司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 收到耳机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大宝公司 1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大宝公司 100000

(2) 对实现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6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大宝公司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00

(3) 收到大宝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大宝公司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00

贷:应付账款--大宝公司 116000

(4) 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大宝公司 116000

贷:银行存款 105400

其他业务收入--代销手续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

代理销售的会计处理

销售商品账务处理?

1、销售实现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计提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价款*消费税税率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价款*消费税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价款*消费税税率)

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代理销售的会计处理的全部内容了,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相关的处理方法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分别进行了说明,相信通过本你一定能有所收获,感谢阅读.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委托销售和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

    委托销售和受托代销的会计处理是指企业委托另一方销售自己的产品,或受托代销另一方的产品,从而完成商品出货、收款以及金钱通讯转移,以及货款结算等一系列业务操作后,企业应如何做好会计处理。 企业一般采取记账法和预收账款记账法两种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一、记账法: (1)其销售收入记入应收账款,作为销货款账户未清偿额; (2)以应付账款形式记入委托销售款,作为付出货款账户未清偿额; (3)当委托销售款收到,或者委托销售款结算以后,销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和付出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均可调整到0。 二、预收账款记账法: (1)当双方签订委托销售协议时,企业应将委托销售款日期记入预收款账户,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当收到委托销售款时,企业将已收到的销售款额由预收款账户调账至应收账款账户,表明销售款已实现; (3)预收账款账户收益率及未结算款额及其相关成本,在结账时一同计入应收账款账户。 案例:上市公司A通过委托销售的方式,与XXX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销售协议,其中约定XXX公司将A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到XXX地区,A公司按货款结算,其中A公司先将1000000元结算款额支付给XXX公司,XXX公司完成交易后将销售款收取至与A公司签订的结算账户中。 此时,A公司应使用记账法进行会计处理,记入应收账款,作为销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并以应付账款形式记入委托销售款,作为付出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当委托销售款收到或结算以后,销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和付出货款账户未清偿额均可调整到0.

  • 销售方收到代垫运费(含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同学,你好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

  • 销售磅差的会计处理

    销售磅差是指实际出货量低于商业发票的出货量,由于生产或运输过程中的误差造成的。会计处理方面,可以根据商业发票的数量进行收入记录,同时在费用账户中登记相应的磅差异常支出。如果销售磅差是由于客户的原因导致的,则可以根据在途产品的实际重量进行反向收入调整,并在费用账户中登记销售磅差调整支出。

  • 商品房销售的会计处理

    商品房销售的会计处理,是指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商品房销售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加强对各类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文书的管理,审核严格并签发相关会计凭证,遵循公认的会计准则,如国家财务部核定的《商品房销售会计准则》,合理、准确地记录商品房销售企业的经营情况,保证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商品房销售的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1.会计凭证的填制:根据实际情况签发相应的会计凭证,并填写准确的会计分录; 2.商品房销售收款的核对:收取费用的收据要做好核对工作,收取的费用要确认收款账户是否一致,并索取收款凭证; 3.应收账款的记账:商品房销售企业应向客户收取货款,记账时要做好应收账款的记录; 4.会计报表的编制:根据记账结果编制相关会计报表,如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5.财务报告的审计: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会计分录的准确性; 6.纳税的申报:根据缴税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的税款。 以购买者购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屋,单价为8000元/平米,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收入增加,记账:借:销售收入(800万元);贷:银行存款(800万元); 2.成本增加,记账:借:本期购入商品(800万元);贷:应付账款(800万元); 3.应纳税额增加,记账:借:应交税费(80000元);贷:应付账款(80000元); 拓展: 商品房销售的会计处理,还包括商品房销售企业的银行存款、货币现金管理、应收账款余额情况管理、应付账款余额情况管理、税务缴纳等。

  • 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这笔退回是否是非正常销售,如果是正常销售,应先将该商品的库存回冲,再将应收金额减去该销售额,同时在应付款中减去该笔正常销售的成本金额。如果是非正常的销售,则只需要将应收对应的金额减去即可,同时也不需要回冲库存及应付款中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