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费用和货物分开开在一张发票上可以吗

2019-11-01 16:09 来源:网友分享
3306
价外费用和货物分开开在一张发票上可以吗,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增值税规定是可以的,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等等很多内容,会计学堂的小编整理了许多参考资料,详细的内容讲解都在下文了,欢迎阅读.

价外费用和货物分开开在一张发票上可以吗

答:因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产生的价外费用可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计税,也可以单独开具计税,税率均与货物相同,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指增值税额以外的价外收费)者,如果价格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项目表交与购货方.但如果价外费用属于按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该项合计数中不应包括此项价外费用,此项价外费用应另行开具普通发票.价外费用项目表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收取价外费用的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外费用的项目名称、单位收费标准及价外费用金额(单位费用标准乘以数量),并加盖销售方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购货方应索取价外费用项目表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价外费用项目表样式,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制定.

价外费用和货物分开开在一张发票上可以吗

什么是价外费用,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答: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三)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一般而言,价款部分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价外费用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利息费用应冲减财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代收、代垫款项应计入往来;包装物租金等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文章中主要讲解了价外费用和货物分开开在一张发票上可以吗的问题,等价外费用的相关知识,价外费用与货物分开开票,只要符合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可,会计学堂中还有大量内容,欢迎关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