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怎么规避风险

2019-02-19 15:0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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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快节奏的生活工作中,为提高办事效率,企业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在申请使用企业公车,而是开自己的私车.那么,私车公用怎么规避风险呢?请跟会计学堂来了解.

私车公用怎么规避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规定:"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均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应一律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按照现行的计税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二十七条对所称合理的支出进一步解释,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计税工资限定后,对国税函[2007]305号文件对为员工报销的在规定标准内的各项费用已没有了限定,但如果以后总局对此有文件明确规定限定标准的,以之后的文件为准.

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私车公用怎么规避风险

员工利用私车办公事,公司怎样规避事故风险

在法律上,私车公用可以表述为:个人将自己的车辆出借给公司使用,公司又指定或安排个人驾驶. 因此,公司和个人之间,存在以下法律关系:

其一,车辆租赁关系,公司是承租人,个人是出租人.

其二,劳动法律关系,公司是用人单位,个人是劳动者.在车辆租赁关系中,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用人单位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能否对劳动者进行追偿,法律未明确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车辆本身的财产损失以及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用人单位存在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公司可以在私车公用的管理办法中做出明确规定,明确员工遵章驾驶的义务,以及公司在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员工进行追偿的权利.

私车公用怎么规避风险?企业如果频繁的私车公用,就可以签定一项合作协议,这样不管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是一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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