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2018-10-30 11:4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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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作为会计人员对印花税应该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那关于这一问题你了解吗?如果不懂也无需担心,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在下文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参考看看,相信你们肯定能从中汲取知识。

房产遗嘱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遗嘱属于继承所立的书据。

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房产是在相关房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因此房产遗嘱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之内,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05%。

关于房产遗嘱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明确

7月,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关于要求明确订立的房产遗嘱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具体情况为:纳税人张先生曾就“订立的房产遗嘱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向其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答复因现行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包括房产遗嘱,所以房产遗嘱不征印花税。之后,纳税人就此问题又曾向12366进行咨询,12366则答复房产遗嘱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之内,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纳税人就此不同答复产生质疑,因此再次致电12366,希望12366进一步确认该问题,给予最终明确答复。

房产遗嘱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12366接到问题后,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88)财税字第255号)第五条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同时,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及《区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89)税二(12)字第10号)的规定:书面遗嘱有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两种形式。书面遗嘱是立嘱人(即被继承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法律凭据之一,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根据以上规定,12366意见认为:房产是在相关房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因此房产遗嘱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之内,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05%。

为了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的问题,我中心向自治区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进行了请示,得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88)财税字第255号)第五条的规定,遗嘱是立嘱人(即被继承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法律凭据之一,属于将个人产权以继承的方式转移的凭据;所以,对房产遗嘱而最终产生的产权转移,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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