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固定资产怎么作进项税额转出?

2018-10-25 11:3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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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固定资产怎么作进项税额转出?其实算是是比较简单的,相信很多会计新手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小编已经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整理在下文了,感性的的朋友可以来看看,如果你有更好的处理方法欢迎来跟我们交流探讨。

被盗固定资产怎么作进项税额转出?

问:已抵扣固定资产因非正常损失(被盗)报废转出进项额,是当时购进时抵扣的金额,还是按报废时的净值×税率计算转出金额?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进项税额转出的专用发票还用认证吗?

1、需要认证,认证后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在附表二填列“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同时将不得抵扣的这部分在该表的下方“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中的“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中填列,就可以了。不用单独去税务机关去单独操作,在纳税申报表中填列就可以。

2、直接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被盗固定资产怎么作进项税额转出?

或者:

取得发票未认证之前: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在发票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因为不得抵扣,同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政策依据:

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关于被盗固定资产怎么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内容,小编已经一一为大家介绍的很清楚了,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不妨在线向我们会计学堂的老师咨询,我们第一时间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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