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成分出的产品的账务处理

2018-08-30 11:4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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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成分出的产品的账务处理其实并不复杂,那今天我们就来温习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对此更加巩固,相信以后大家碰到相关的问题时肯定也能融会贯通并轻松应对,具体的详情就请阅读下文吧。

产品分成分出的产品的账务处理

产品分成收入即多家企业在合作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合作各方对合作生产出的产品按照约定进行分配,并以此作为生产经营收入.

付给别人是提成,代收,成本等,如果是提成:

借:银行存款销售费用--奖金或佣金(自己员工是奖金   不是员工是佣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这一确认收入实现的标准,也是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一个例外。

关于分成的账务处理

产品分成分出的产品的账务处理

1、收到咨询费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支付合作培训机构30%的费用

(1)如果你单位属于核定征收,对方不提供发票,可以使用收据入账.因为,核定征收方式不存在成本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2)如果你单位属于查账征收,对方不提供发票,也可以使用收据入账.但是,收据入账的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因此,采用查账征收方式,一定要取得发票入账,没有发票可以到税务代开发票,或想办法取得发票,这样成本费用才能税前扣除.

(3)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阅读完上文,相信关于产品分成分出的产品的账务处理你们都已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如果还想要获得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敬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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