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视同收入会计分录
1、收到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2、销售赠品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品视同销售如何做会计分录?
这个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赠品与主商品一并销售,只收主商品的钱,那其价值就包含于主商品价格之内,不用另外视同销售。
参考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二、如果单独赠送,则需要单独视同销售。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赠品视同收入会计分录其实并不困难,这些都是会计的基础知识,只要你细心阅读上文、认真分析应该就能学会。关注会计学堂,会计财务知识尽在你的掌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