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1、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范围: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如:通信费补贴、取暖补贴等)、企业为员工计提的补充养老金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税法上允许扣除的费用
税法上允许扣除的费用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限额:上年郑州市平均工资三倍的12%).
3、费用扣除标准

费用扣除标准:2011年9月之后3500元.
4、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税法上允许扣除的费用-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相关案例分析:
问:某员工10月工资2873元,通信补贴80元(注:通信补贴20%并入工资总额),奖金1700元,税法上允许扣除的费用(四险一金)706.57元,本月补充养老金单位承担部分36元,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工资应纳税额=(2873+80*20%+1700-706.57-3500)*3%-0 =11.47元
补充养老应纳税额=36*3%=1.08元(注:补充养老金不扣除费用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11.47+1.08=12.55元.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说明.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有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就要申报个人所得税,获取更多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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