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料合理损耗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1)购进原材料时,途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计入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正常损耗部分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存货盘亏时,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查明原因后,自然损耗部分进项税允许扣,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损失,其进项税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除合理损耗之外的物资毁损、短缺等,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可以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或结转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或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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