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购销合同中关联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2018-05-08 10:2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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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购销合同中关联企业是不是需要交纳印花税呢,其实对于这一个问题,在《印花税暂行条例》有明确的规定说明这一点,本篇文章已经给给您列出来了,您看完后就会清楚的。

营改增后购销合同中关联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合同应按购销金额0.3‰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通常应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合同所载金额是含税金额则需要按含税金额贴花,如合同所载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则不需按含税金额贴花。

营改增后购销合同中关联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会计学堂提醒您:1、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明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为不含税金额。但实务中通常来说合同分别约定不含税金额和税额的,印花税以不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2、有一些地方税务局对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含税做出明文规定的,应当按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购销合同中关联企业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相信您这下明白了:营改增后购销合同中关联企业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按购销金额0.3‰贴花。初级会计师考试即将到来,您准备好了吗,您可以现在订购我们的考前试题演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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