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分录该怎么写?
答: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进项,所以应交税费下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科目就可以了,不需要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也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进项、销项等明细科目。
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其会计分录是这样子的:
一、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二、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于上述小编给您带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分录,您现在知道怎么写了吗?同时不需要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这点您要记住了。更多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