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

2020-07-01 10:2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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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操作是每个会计人员都必须要了解的.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如果我们发现一些问题发票需要作废时一定要按照规定来进行操作,现在会计学堂小编就针对发票的作废来进行一些阐述,希望能对你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

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

认证过的发票不再符合作废条件,不能作废.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等."

当月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对方还能作废吗?

不能作废,符合实际业务要求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已抄税认证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

增值税红字发票通俗来说增值税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销货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时,在未收到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注明税额必须相等.

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与《申请单》第二联留存.

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由小编在文中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是不可以的.因为认证后的发票就不符合作废的条件了,我们只有开具相关的红字发票来进行冲销才行.对于发票还有很多的操作,会计学堂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予以重视,都要尽快的了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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