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金额大于实际发放额怎么处理

2020-04-15 10:1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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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后最关心的莫过于工资问题了,到了每个月发工资的日子大家可谓是翘首以待,我们都明白一般工资所得和之前面试所说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中间还有个税要交,还有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但是个税申报金额大于实际发放额怎么处理?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下相关的内容.

个税申报金额大于实际发放额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应当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

所以,如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应当主动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工资数的证据,例如:公司同事的证人证言、对公司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的电话录音录像资料、下次发工资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证据是决定赔偿数额多少的关键.

个人所得税申报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首先明确扣除金额,子女教育1000、继续教育400、大病医疗(未知)、住房贷款利息1000、住房租金1500、赡养老人2000,合计5900元.也就是说如果你有1.8万/月,那么扣除五险一金大约1.4万剩余,然后减去5000元起征税和5900的专项扣除,你还剩3100元,大概交税100元,也就是说2019年以后每个月可以少缴纳570元,相对于2018年如果你的工资是1.2万,基本上可以不用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了,减免了很大一部分目前个人所得税扣除方法主要流程:登记---信新采集---判断是否是居民--根据计算计算,扣缴申报主要变化就是下为有负担的人节约缴纳的税务,减轻我们所承担的税务压力,保证我们能得到最大化的利益.

个税申报金额大于实际发放额怎么处理

个税明细申报的收入额是加上社保的金额还是扣除社保的金额呢?

社保金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所以是扣除社保金额的工资.

如果是在工资薪金内扣除缴纳社保费用不需要交个税,缴纳保费是指社保还是保险费,不能在工资薪金内扣除后缴纳个税,可以在工资薪金内扣除缴纳社保的金额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收入额应该是实际应发工资一般来说,个税明细申报表,应该分成几项,收入总额,扣除社保和公积金,然后是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才是扣除免征额3500之后的余额按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9种个税如何计算

纳税人取得以下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以下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劳务报酬所得

③稿酬所得

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⑤经营所得

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⑦财产租赁所得

⑧财产转让所得

⑨偶然所得

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工资、薪金所得执行新个税按5000元标准扣除,那么10月支付的工资按照新起征点执行?还是旧起征点?

按照税法规定:"当月代扣、次月代缴",每月15号之前申报的是上月支付的工资.但是现在仍有大部分企业执行"当月代扣、当月代缴",应尽快调整.

因此,按照税务规定,10月报税是报的上月发放的,仍应按旧标准3500执行;11月报税是报的10月发放的,应按新标准5000执行.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月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执行,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际到手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备注: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个税申报金额大于实际发放额怎么处理?会计学堂小编认为一般不存在这种现象,这个是要相等的,如果无故这样的话,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大家如果看完本文内容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财务知识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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