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对利润表的影响

2019-12-26 16:2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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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不少企业在年底财务处理时,由于有许多期间费用没能及时索取回发票,但企业为准确核算损益,故先计入预提费用科目,这样的财务处理对于所得税有如何影响?其依据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就讲讲预提费用对利润表的影响.

预提费用对利润表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所以,对于贵企业这种不能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在会计上可以预提,但是在企业所得税前一般会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作纳税调整的.

预提费用对利润表的影响

取消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其他费用.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企业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待摊费用"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资产负债表要求不符合资产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项目不能够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因此"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上述两个科目实质上是属于结算类科目,2007年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科目的使用.

原"待摊费用"可以通过"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原"预提费用"可以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原企业短期借款利息的预提,新准则规定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可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或转入预付帐款科目处理;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或预计负债科目,如果不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只能冲回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除预提费用以外,企业日常处理时还要计提一部分费用.按照税法要求除坏账准备金以外计提的其他准备金如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短期和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都不得在税前扣除,只有在实际发生时产生的损失才能据实扣除.因此多数中小企业对准备金的计提业务平时不予处理,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进行账务处理.

实际发生相关损失,企业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要求的相关证据,经落实后才能给予认可.有些会计不按照要求平时随便计提减值准备或者时常进行存货盘亏、存货丢失等业务的处理,结果在汇算清缴时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全部被检查人员剔除,调增企业利润.

一般来说,工会经费、坏账准备、银行贷款利息等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提,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预提费用对利润表的影响看完会计学堂小编的上述内容应该都心里有数了吧,对于不能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在会计上可以预提,但是在企业所得税前一般会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作纳税调整的.大家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到网站在线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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