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烟叶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2019-07-09 09:02 来源:网友分享
3074
烟叶税是我国根据先关烟草收购制定的一种税,那么作为财务需要知道如何确定烟叶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下面会计学堂小编给大家这个答案,以及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对象,依据方法等等内容,欢迎阅读!

如何确定烟叶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烟叶税相关内容: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纳税对象

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依据方法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烟叶收购环节的涉税会计处理

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涉及核算烟叶收购环节业务的会计科目主要有“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和“应交税费”等。由于烟草公司从烟农那里收购烟叶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0号文件)【该文件于2009年2月26日失效】,烟草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要注意进项税额是根据烟叶收购金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13%)加以确定的。现举例说明如下:

如何确定烟叶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某烟草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末收购烟叶20000斤,烟叶收购价格3.5元/斤(含支付价外补贴10%),总计70000元,货款已全部支付。8月初商品提回并验收入库,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70000+70000×20%]×13%=10920

1、7月末,烟叶尚未提回时,根据有关收购凭证等作账务处理:

借:在途物资730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920

贷:银行存款  70000

应交税费-烟叶税 14000

2、8月初,烟叶提回入库时,根据收货单等凭证作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  73080

贷:在途物资  7308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文件”,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0号文件”废止。[1]

购进烟叶计算的进项税额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这里所称买价不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按上述举例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70000×13%=9100元

如何确定烟叶税的纳税义务时间?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关于烟叶税的纳税依据上文小编为大家介绍了烟叶税计征的案例分析,更多税务上面的疑问,欢迎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烟叶税纳税义务时间怎么确认

    看截图,看截图,看截图

  • 烟叶税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烟叶税纳税义务时间是指烟叶税应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交纳烟叶税的义务。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1. 尊重市场需求,按照销售日期确定交税期限。 2. 按照当地财政厅统一安排,货物实货日起20日内缴纳自用税款,经销商销售至终端客户后30日内纳税。 3. 跨省烟叶销售交税期限,按照当地财政厅规定,由销售运输的省份的财政厅安排,货物实货日起30日内缴纳自用税款,经销商销售至终端客户后40日内纳税。 总之,烟叶税纳税义务时间要根据不同情况适当加以调整,通常情况下应按照本单位所属财政厅的规定进行交税。 拓展知识:烟叶税税率的确定原则是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来确定的,因此烟叶税的税率会因地区而异,一般由20%—90%不等。

  • 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同学您好,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法: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同时,对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具体规定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特别注意: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如何确定金融业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金融服务完成的当天。

  • 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具体而言,应当以期房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拟定的交易日期为基准,确定购房者在该日期及以后60日内通过金融机构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契税的时间。此外,如果受到惩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将未缴纳的契税补缴,并另外加缴相应的滞纳金。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