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2019-06-02 14:00 来源:网友分享
9201
企业一般都会购买很多固定资产,因为这是一个企业经营生产必须要使用的资产。那么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根据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以下简称90号公告)文件规定,为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缴纳增值税金额是按7万元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1995〕288号)规定:企业出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 三是售价不超过原值。

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时候是由3%减征收到2%的税率进行征收的。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已经对有关的内容都有所了解了,那么小编关于问题“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有经验的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标杆管理应用指引如何实操
    标杆管理应用指引如何实操?对于很多企业财务管理者来说,标杆管理其实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且使用广泛的工具,因为通过标杆管理可以帮助管理者提高业绩、优化管理等作用;那么作为标杆管理的实操可以通过多个方面来处理的,比如说目标明确、寻找标杆、分析与标杆之间的差距等等,相关的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说不定对你们理解和学习有所启发的。
    2025-09-24 11
  • ESG 数据跨部门采集怎么打通壁垒
    ESG 数据跨部门采集怎么打通壁垒?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所谓的ESG理念其实是一个贯彻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之间的一种价值理念的;那么在ESG理念之下,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打通壁垒就需要通过多个方面进行改革的,小编老师在下述文章中将会通过高层统筹、流程再造、第三方写作等方面进行介绍,有兴趣的学员们不妨来阅读下述文字,希望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5-09-30 6
  • 新保险合同准则下保费怎么拆分核算
    新保险合同准则下保费怎么拆分核算?很多学员都有向会计老师咨询,在保险业务中关于保费拆分应该是怎么处理的,其实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针对保险公司中保费费用的拆分一般不会直接进行拆分的,往往都是需要根据保费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的,其中的因素有合同约定、保险类型以及购买时间等等。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字中针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保费拆分进行介绍,希望对你们有用。
    2025-09-30 6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