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2016-12-15 10:5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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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应收款项全面检查,对没有把握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计提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

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①期末计提坏账准备

②实际发生坏账

③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

(1)坏账准备的计提

①计提、补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②冲减(转回多提)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应收款项作坏账转销(确认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 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

①转回已确认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②收回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注意: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直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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