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2019-04-24 10:30 来源:网友分享
1692
软件程序现在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已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工具了,如我们的会计软件,办公软件,修图软件等,这些软件程序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要求我们会计人员对软件企业的的账务有相应的了解。今天我们就先来说说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上。

一、双软认定申报的范围与条件

 “双软认定”指的是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也就是说享受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是有界定条件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软件生产企业或软件产品要经过认定机构的认定,认定的条件是:自行开发,从事软件开发的人员占企业员工的总数必须在50%以上。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年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达不到指标,就不能视为软件企业。二是国家对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并不适用于硬件。对软硬件兼营的,企业必须自行划分清楚,混合核算的。视同硬件看待。

   除了上述条件外,一般软件服务企业还须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职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营业税优惠政策(该政策过度到“营改增”)

  软件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北京、南京、无锡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010年7月1日至本通知到达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一是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是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此外,软件企业还有以下三个方面可以享受优惠:

  (一)是进行技术转让时,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其他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

  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同时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知识扩展

软件开发企业的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文件规定,软件开发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企业不得享受。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

4.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6.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软件收入的8%以上。

7.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希望能让您对软件企业有更全面的认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会计方面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费用管控体系如何落地执行
    费用管控体系如何落地执行?对于任何一家公司经营来说,费用成本的管控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好的费用管控制度可以有效的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高工的利润空间。但是很多财务新手学员们对此费用管控体系的落地执行不是很清楚的,在下述内容中小编老师将会从多个方面来阐述这个问题,希望你们都可以来认真的学习,读完之后应该都是有所掌握的。
    2026-05-27 21
  • 财务数据分析结果怎样服务经营决策
    财务数据分析结果怎样服务经营决策?首选,学员们应该可以确定的就是企业财务数据的分析结果肯定是可以服务于企业管理者经营决策制定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只不过很多学员对于如何服务于经营决策就不是清楚的。在下文中小编老师将会从盈利渠道、亏损根源分析、战略可行性、风险预警等方面来阐述,对你们后期理解和学习此类知识都是有帮助的,欢迎你们来阅读。
    2026-05-29 17
相关问题
  • 老师 请问 我们是软件销售和开发的 能享受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吗 未申请双软认定 不认定软件企业也可以吗 只是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 三免两减半?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 老师好,新办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的?

    你好,一般纳税人的话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优惠。

  • 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是否需要备案?

    是的,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需要企业办理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手续,才可以享受该税收优惠。

  • 老师 双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 怎么享受 实际中怎么操作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在税率是13%了

  • 请问环保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1.1 环保技术与设备 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对进口部分废气、废水治理、污泥处理等重大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增值税和关税,其中,涵盖17类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涉及烟气脱硝成套设备、湿式电除尘器等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废水治理设备,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企业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相关凭证从销项税额予以抵扣。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技术转让收入50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相应的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共包含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噪声与振动控制6大类24项设备)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优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部分设备、器具投资可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1.2 资源综合利用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垃圾、农林剩余物为燃料生产的热力或电力,以及以工业废气为原材料生产的电力、热力享受即征即退100%优惠政策;综合利用废渣、工业污泥、废气生产的建筑材料、水泥、生物柴油等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优惠;自产自销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实行即征即退50%优惠;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废催化剂、电镀废弃物冶炼提纯等活动企业实行即征即退30%优惠。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的企业,其生产符合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在资源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对利用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减税或免税: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 1.3 环境服务 在增值税方面,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中提出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享受“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减至15%,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环境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1.4 其他 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方面,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可享受所得税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对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延期纳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环保企业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