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账务处理

2019-04-13 13:29 来源:网友分享
5652
竣工结算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企业之间在工程项目竣工以后,双方对该工程发生的应付、应收款项作最后清理结算的一项业务。一般工程价款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的办法。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账务处理,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账务处理

1、开发项目完工成本的结转

(1)开发项目未完工前发生的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安费等支出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开发项目完工后,结转开发成本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2、商品房销售成本的结转

(1)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2)月末,将销售成本结转到利润中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账务处理

房地产工程未结算成本如何结转

根据《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 31号)规定: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开发产品,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 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人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 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人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凡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或未对其实 际销售收人毛利额和预售收人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的,主管税务机 关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据此进行纳税调整,并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因此,虽有部分业主未持房地产专用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但是也要按收人确定的原则,将这部分预售收人结转为销售收入。

  同时,根据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 核算。

因此,对承建单位工程结算尚未做出,工程发票无法开具的部分,虽属当期 的成本对象,但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所以成本不能结转。

上文就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结算账务处理的内容啦。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费较多、会计科目繁杂、成本核算流程复杂,要想熟练掌握房地产行业财税知识,会计学堂可以为大家提供支持,我们有专门的房地产行业会计课程,房地产行业金牌答疑老师,欢迎大家咨询了解。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如何把控财务外包服务中的各类风险
    如何把控财务外包服务中的各类风险?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是可以将其财务部分工作项目外包给第三方有资质的财务资质机构处理,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在遇到外包项目的时候,需要提前预防其中的各类风险,这些风险包含信息泄露风险、服务质量风险、沟通协调风险以及合同风险等等,这些风险知识已经整理好在下述文章中,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6-06-01 21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