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注意哪些问题?

2019-02-24 16:2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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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注意哪些问题?在新的会计准则当中,开办费已经不作为一级科目出现了,一律都是计入“管理费用”二级科目处理。但是开办费这个科目并没有废除,所以税务处理以及会计处理都要掌握!

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注意哪些问题?

答:1、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2、税收扣除额: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

3、纳税调整额:纳税调整额=会计摊销额-税前扣除额。结果是正数为调增所得额,负数为调减所得额。

4、尚未扣除额:指允许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第一年尚未扣除额按本年度纳税调整额填写,以后年度的尚未扣除额=上期尚未扣除额-本年税前扣除额。

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注意哪些问题?

下列支出不列入开办费范围: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总结以上,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注意哪些问题?最大的问题也就是关于开办费能否税前扣除的问题,希望你们在阅读完以后,对于上文解答都能用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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