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普通发票作废流程是怎样的?

2019-02-14 15:1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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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当月普通发票作废流程是怎样的的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早已做出相关规定,作废的具体步骤以及流程已为大家一一列举出来了,欢迎阅读。

当月普通发票作废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税务局核销。

当月普通发票作废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后再作废;

二、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

前者比较的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

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当月普通发票作废流程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你是否都了解了呢,希望通过本文能让你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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