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分支机构没有营业额要纳税申报吗?

2018-11-26 17: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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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跨地区经营越来越多。制造业更是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产业。那么现在制造业分支机构没有营业额要进行纳税申报吗?

制造业分支机构没有营业额要纳税申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分摊所得税款比例复核期间,分支机构应先按总机构确定的分摊比例申报预缴税款。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方法计算确定的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4,该附件填报说明第二条第10项“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的计算公式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下发各分支机构。

但是根据第十三条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设立当年申报所得税即可,而不用预缴,即使无营业额也要进行零申报。

制造业分支机构没有营业额要纳税申报吗?

没有营业额的有限公司需要缴税吗?

没有营业额的有限公司需要缴税,增值税一般是按月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需按期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规定: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并于次月1日至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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