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场地租赁费和电费什么申报流转税?

2018-10-26 11: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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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场地租赁费和电费什么申报流转税?收取场地租赁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等等......那么流转税是个什么税种?怎么在企业申报,现在就来为你们解答,欢迎阅读!

收取场地租赁费和电费什么申报流转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因此,公司提供场地租赁和为设备提供用电不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是兼营业务,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增值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因此,公司应分别核算场地租赁费的营业额和销售电费的销售额。

综上所述,企业应就收取的场地租赁费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收取场地租赁费和电费什么申报流转税?

收取场地租赁费要交哪些税?

1、出租场地收入需要交纳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加、印花税。

2、帐务处理

(1)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2)出租场地发生的费用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现金等

好了,关于“收取场地租赁费和电费什么申报流转税?”这个问题的解答,会计学堂已经全部为你们介绍完了,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问题是想要来咨询我们的,欢迎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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