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认证后360天未抵扣怎么办?

2018-06-15 10:30 来源:网友分享
1849
进项认证后360天未抵扣怎么办?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认证未申报,另一种是未认证未申报,相关的处理方法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供大家参考。

进项认证后360天未抵扣怎么办?

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下月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

进项发票没有抵扣有两种情况:1、已认证未申报,2、未认证未申报

对于这两种情况,国税局专门出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进项认证后360天未抵扣怎么办?

进项发票抵扣联丢了未认证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关于进项认证后360天未抵扣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了,进项发票抵扣联丢了未认证怎么办?上文已作出详细的解答,获取更多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哦!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企业对外捐赠支出涉税处理有何要求
    企业对外捐赠支出涉税处理有何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外捐赠支出费用在申报所得税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申请扣除的,这个扣除比例可以按照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的12%来扣除的,如果超过的部分可以结转3年处理。关于企业对外捐赠支出涉税的要求,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内容中进行一一介绍的,非常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6-06-01 17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