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多收取的电费加价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纳税人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对象: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均享受此项服务(如果无此经营范围的就不能享受此政策,所以某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如不增项或把这类代收业务转移给物业公司的话就要承担这部分差额税负);
适用业务范围:政策同时没有要求必须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销售自来水对同一服务对象,如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A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向B单位销售自来水,也就是说“向B单位销售自来水”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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