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单位的商业回扣是怎么做账?
答:1、商业折扣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借:应收帐款等 (折扣后的金额+销项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折扣后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借:应收帐款等
销售费用 (商业折扣)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现金折扣额)
贷:应收帐款
3、如果是给买方人员的业务回扣(指在买方的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给的那种),不能记放商业折扣,那样就需要少开增值税发票,对方是不会同意的,生产企业要记入销售费用或经营费用,商业企业记入营业费用,具体的二级科目应该记入“其他”,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有专门一个科目来核算这种回扣的,这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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