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区别
1.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与应收账款是不同的。应收账款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力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
合同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2.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即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

合同资产是什么意思?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对于已确认收入但尚未满足合同约定收款条件(即未达到合同约定结算节点)的应收工程款,发行人已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控制权,但并未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条件,因此并非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故列示为合同资产。对于尚在质保期内的应收质保金,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质量保证义务)才能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故也列示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在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条件的时点,具备无条件的收款权时,合同资产即结转至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区别都有什么?通过上文内容的学习,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对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之间定义差异以及财务处理差异知识有所了解的,后期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参考上文的内容进行处理的。但是,很多时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同时出现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情况,所以学员们一定更要学会区分,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都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咨询,会有很多专业的会计老师为你们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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