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资金拆借的税务风险防控
1、增值税:
明确资金拆借服务的增值税政策。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企业向其他单位提供资金拆借服务属于金融服务税目下的贷款服务,对于无偿提供服务行为且非用于公益事业、也未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关注增值税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及后续延续政策,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在一定时期内免征增值税。但需注意,此政策仅适用于符合“企业集团内单位”定义的企业。
2、企业所得税:
理解利息收入与支出的税务处理。借出方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应税收入,而借入方支付的利息可作为费用在一定条件下扣除。
遵循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限额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关联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还受到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的限制(一般为2:1)。

什么是拆借资金比例?
拆借资金比例指一定时期内拆借资金额占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拆借资金比例是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及其程度的指标之一。根据监管要求,拆入资金比率一般不高于8%,拆出资金比率一般不高于8%。
拆借资金率的计算公式为:拆借资金率=(拆入资金余额-拆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
拆入(拆出)资金余额是指银行在某一时点上的净拆入(出)资金额。拆借资金属于临时性资金来源,只能解决临时头寸不足,即只能用于临时清算和短期贷款的资金需要。拆借资金率一般控制在7%以内,其高低将直接影响银行的支付能力。
关联方资金拆借的税务风险防控怎么做?通过上文提交到的相关财务知识的学习,学员们应该已经明白作为关联方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税务风险影响以及具体的预防控制措施等等,这些知识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都有提及的,在这里就不再过多阐述。当然,如果你们还想学习处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外其他税务风险预控的措施,不妨来这里找会计老师进行提问,会有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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