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确定年限的无形资产是否需要计提,需要根据会计准则来确定,当前国家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使用寿命测算摊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需要确定具体使用寿命才可以进行摊销,而且摊销必须是分段摊销,使用指定或可预知的年限进行摊销,使用寿命可以是指定的,比如10年,也可以没有指定的,也可以是可预知的,比如可预知的商誉的使用寿命等。
如果使用寿命可以指定,那么就可以进行摊销,否则就不应该计提,而是应该留存到期限结束时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举个例子,商誉就不能指定使用寿命,因此不能计提摊销,只能每年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评估,如果商誉有损失,则需要提供损失准备。
拓展知识:
无形资产一般指除在土地、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外,具有独立价值的其他无形资产,如著作权、商誉、无形资产的转让、科研成果、技术、营销、贸易和品牌名称等。由于无形资产的独特性,通常使用指定或可预知的年限进行摊销。根据会计准则,商誉的摊销应当根据商誉的使用寿命来评估,而使用寿命不能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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