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记账日起计算的,保管期限包括帐簿档案、有关凭证、固定资产原值凭证及相关的附件等。具体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来规定,一般的保管期限如下:
1. 帐簿及其附件保管期限为当年至终止年的7年;
2. 凭证及其附件保管期限为10年;
3. 固定资产原值凭证及其附件保管期限为至折旧结束年的10年;
4. 合同及其附件保管期限为至合同终止或变更失效年的10年;
5. 税务文书及其附件保管期限为10年;
6. 发票及其附件保管期限为当年至次年的2年;
7. 内部审计文件及其附件保管期限为至终止年的10年。
上述保管期限仅为常规的保管期限,根据企业要求,可以视情况延长保管期限。除此之外,企业还应注意,对于有特殊性质的会计档案,不应按照上述保管期限来作归档,而是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保管。
拓展知识:
企业在保管会计档案时,还应配备适当的档案室,以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应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使会计档案保存在良好的环境下,同时,企业也应该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查阅及管理制度,以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












官方

0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