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收入不列入工资总额?

2023-06-16 18:43 来源:网友分享
680
企业特定时期内应付给各类任职员工的工资及福利总和,不包括税金,也不包括财产性收入、补贴收入、罚款收入和奖励收入。

哪些收入不列入工资总额?

收入不列入工资总额的收入一般包括财产性收入、补贴收入、罚款收入、奖励收入等。

1、财产性收入:指企业从财产变现中获得的收入,如出售、出租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以及出售厂房、产品、在建工程、库存商品、存货等的收入,以及股票、债券、基金、证劵等的投资收入都属于财产性收入,不列入工资总额表中。

2、补贴收入:指政府、社会团体或者企业等给予企业的补贴收入,如政府补贴、投资补贴,财政拨款,以及社会劳务报酬补贴、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补贴等都属于补贴收入,不要收入工资总额表中。

3、罚款收入:当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受到罚款处罚的时候,当罚款收到企业时,不要收入工资总额表中。

4、奖励收入:当企业业绩优秀,获得政府奖励或者企业自行发放奖励时,奖励收入也不要收入工资总额表中,以免干扰企业应付的工资总额。

归纳起来,从理论上讲,工资总额应包括企业给付给任职员工的薪酬和福利,报酬应按照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发放,而不列入工资总额的有财产性收入、补贴收入、罚款收入、奖励收入等。

拓展知识:工资总额是指企业特定时期内,应付给各类任职员工的工资及福利总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工资总额一般包括加班费、补贴、报酬、准职务津贴等支出,但不包括税金,也不包括财产性收入、补贴收入、罚款收入、奖励收入等。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会计处理区别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会计处理区别?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都是企业租赁形式的一种,但是两者租赁之间还是存在很多的不同的,具体的不同之处主要会集中在租赁作用、租赁程序、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方式以及租赁的实质上不同的,这五个不同之处的知识,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一一阐述的,有兴趣的学员们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5-10-09 4
  •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被查怎么应对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被查怎么应对?根据小编老师所知,作为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在很多税务方面是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的,正式因为如此,税务机构部门对于辖区内那些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都是会定期进行抽查的。所以如果学员们所在公司遇到类似的情况,也不必惊慌。可以参考下文小编老师罗列的几点进行应对,希望对你们解决这个问题有所帮助的。
    2025-10-11 4
相关问题
  • 不计入工资薪资总额的有哪些项目

    你好,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 工资总额里 哪些不计入社保里面呢

    你去看下文件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 工商年检里边资产总额,营业总收入指的是哪些

    您好!就是你利润表里面的收入

  • 工会经费收入总额是直接填列当月工资应发总额数吗

    你好,是的,按应付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的

  • 居民哪些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收入不列入缴纳社保

    免个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