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会计凭证罪是指,企业主管有意地隐匿或毁损重要财务会计凭证,以掩盖企业内部的财务非正常状况,从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行为。
隐匿会计凭证罪一般指企业主管企图掩盖财务真实状况,在处理财务会计凭证时有意隐匿凭证,或者有意破坏财务会计凭证,以便避免由于公司财务状况的不正常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查处等。
企业主管隐匿会计凭证,主要是为了掩盖企业内部财务状况不正常的现象,从而破坏国家正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是一种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因此,企业主管在隐匿会计凭证的行为下,依法应当做出责任追究。
对于企业主管参与隐匿会计凭证罪行的拓展知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企业主管应该明确企业财务凭证的隐匿,毁损与破坏都是不允许的。只有企业财务凭证被公开,才能促进企业财务把关,以便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其次,在管理企业财务时,企业主管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这需要企业主管具有相关知识,如会计、审计等,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商业道德,认真和尽职尽责地负责企业财务管理。
最后,企业主管应充分认识到,企业的会计记录和书面经济凭证是企业运营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对外负责的基本原则,因此要保证会计记录和凭证的完整性,维护企业的真实、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