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如何补提折旧?折旧是一种将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值从会计科目中报告出来,把它们转移到累计折旧会计科目,维持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上,折旧就是将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格按照有效使用期限分摊报告到利润表上,减少了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了固定资产报废,或者被折旧的损失。
政府会计中的补提折旧一般指的是,在折旧期到末,如果下一年度固定资产出现折旧,但原估计折旧额不足以完全抵消固定资产的净折旧,则需要补办折旧。具体而言,补办折旧就是把未折旧的账面价值量调整为实际发生量,作为抵消净折旧的财务费用。
在政府会计中,补提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折旧=增加净折旧+补提折旧
补提折旧=计提折旧额减去增加净折旧
即:
补提折旧=原估计折旧额-(期末净折旧-期初净折旧)
补提折旧的计算,直接影响企业的净利润,会影响利润分配或企业负债维持以及财务管理决策上的结果,因此,企业在对补提折旧进行计提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审慎,及时发现财务风险及变量,以便准确的计算折旧,规避报告风险。
拓展知识:折旧类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有两种,一种是采用定期折旧法,另一种是采用全额折旧法。定期折旧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值从会计科目中报告出来,把它们转移到累计折旧会计科目,维持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折旧法则是指将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格按照有效使用期限分摊报告到利润表上,减少了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了固定资产报废或者被折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