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职能是指一个独立、客观、实证性的过程,旨在仔细审查和评估某组织的财务报告、管理报告、绩效报告和程序,以确定其合规性、可操作性、财务可靠性和有效性,并对其产生的业务结果提出正确、客观的意见。
审计职能根据检查、测试和评估的目的,可以归纳为具有以下三个方面:
1、核查性审计:审计者仔细检查与管理报告有关的记录和文档,并对其内容及其结论是否准确进行审查。
2、证据抽样审计:是以抽样证据进行审计,以此来代表组织的全部证据,为审计发现问题和缺陷提供有效的依据。
3、原则性审计:审计者仔细检查和评估组织的合规性、操作性、财务可靠性和有效性。
审计职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审计职能是对报告、管理、绩效和程序进行客观、独立和实证性评估的过程;其次,审计职能需要仔细检查和评估财务报告及组织的操作有效性和可靠性;再次,审计职能需要完成抽样证据测试,以确保组织内管理报告和绩效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及对组织的建议;最后,审计职能还需要对报告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缺陷作出客观、实证性的意见。
拓展知识:审计职能不仅只是审计报告,还包括审计实践,以及重新定义和开发审计价值。现代审计职能不仅限于报告和程序的检查,还开始将审计贯彻于组织的管理体系中,以提升组织的运作效率及其他外部方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