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2022-01-19 13:28 来源:网友分享
341
留置权在我国是经历了一段时间变革的,先后的《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仅从特征说明,还对其成立的要件也进行了严格要求.那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就好好说说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行使留置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

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还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留置权的效力有哪些?

留置权的效力:

(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这里小编总结归纳了三点,从法律关系、清偿期、行使权力等方面进行说明.除此之外,小编还延伸介绍了留置权的效力,希望大家对留置权有一个简单的了解.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几乎每一个企业都需要拥有自己的出纳人员,在一些比较小的单位里面可能没有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由兼职人员负责.但是大型的单位里面肯定会拥有很多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2024-04-09 16
  • 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需要及时足额缴纳各种各样的税金,企业所交的各种各样的税金里面有一种税金叫做所得税,所得税需要每个季度进行预缴,年度终了的时候需要及时的进行汇算清缴,那么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呢?
    2024-04-09 35
  • 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对于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小编老师认为应当是需要分出租房和承租方两方来考虑的,如果是针对出租方来说,科目上可以通过长期应收款、累计折旧等科目记录;如果是承租方则是需要考虑按照资产介入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科目来核算的.更加详细的关于融资租赁方面的账务处理知识都在这里,有兴趣的学员们不妨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理解肯定有用的.
    2024-04-15 18
  • 年金净流量是什么意思
    年金净流量是什么意思?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所谓的年金净流量一般指的就是企业在项目期间的全部现金净流量总额,然后再折算成等额年金的平均现金净流量的.在计算公式上则是可以通过现金净流量总现值和年金现值系数的除值来计算的,所以点击再计算的时候需要消除一些不同对价值的影响.更多关于年金净流量方面的知识都在这里,有兴趣的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4-04-15 19
  • 会计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会计高级职称报考条件都有什么?众所周知,报名参加会计高级职称考试的条件和初级、中级会计职称的考试还是有所不同的.根据小编老师所知,学员们想要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的考试,除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需要一定的专业节能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这些相关的报考条件内容都会在下述内容中进行介绍,对此内容有兴趣的学员们都可以参考下文,说不定对你们学习肯定有所帮助.
    2024-04-15 19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