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农产品,是购买方纳税吗

2019-11-16 19:4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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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近年来是政府大力扶持的对象,在农产品的收购商也实施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那么收购农产品,是购买方纳税吗?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是不需要申报纳税的,因为文件规定,农产品的收购本身就是免税的.以下是会计学堂整理的相关的问题解答,以供参考.

收购农产品,是购买方纳税吗

农产品收购本身是免税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可以按发票票面金额抵扣9%进项税率.

从个人手中收购农产品对方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可以抵扣.因农产品免税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收购金额的13%计算抵扣增值税.农业产品抵扣的前提,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其自产的农业产品.

收购农产品,是购买方纳税吗

抵扣凭证和抵扣税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收购方购买并填开)或农业生产者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13%(原10%,2002年1月1日改为13%)的抵扣率进行计算抵扣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产品收购企业向农民个人收购免税农产品的,可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向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收购的,必须按规定向售货方索取发票.

一,农产品收购发票,只限本县(市、区)范围内开具;设区的市是否可以市区跨区开具使用发票,由所在市税务局确定.具体事宜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1,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2,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二,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1,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2,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耗用率和损耗率统称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

对于收购农产品,是购买方纳税与否的问题还有很多同学不是很清楚,其实农产品的收购是免税的,这是政府实施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税收资讯,可以登陆会计学堂的网站进行了解!本文解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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