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税没超过多少免征

2019-10-24 14:1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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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了支持鼓励企业经济的发展,通常会实施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税种进行免征.那么水利税没超过多少免征呢?对此,会计学堂的老师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作出的解答是月销售额不能超过十万元就可以免除水利建设基金,具体请阅读下文.

水利税没超过多少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税没超过多少免征

免征增值税的7个项目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增值税直接减免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 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据此,我们可以肯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在排除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式后,仍然没有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来明确此类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因此仍存在会计处理困境.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免征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该是完全符合收入的定义,因此应该将其纳入收入的范畴.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同志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中对收入和费用的定性:"收入或费用突出日常活动,只有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才构成营业收入或成本,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属于利得或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根据这一段对收入的明确定性分类,我们不难看出,企业免征增值税形成的收入是与企业日常活动密不可分的.所以企业免征增值税形成的收入应该列入企业的"营业收入",并且是"主营业务收入".

关于水利税没超过多少免征的问题,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老师根据具体的文件规定作出的解答是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元.除此之外,文章中还对增值税减免的相关问题加以说明.税务减免是税收优惠中的一种,作为会计必须要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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