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量方拿信息编码如何开红票

2019-09-27 15:0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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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其中是已经交旧验旧的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跨月开具的专用发票作废、已经抵扣的发票退回,由抵扣方(购方)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再由购方开具负数发票,那么销量方拿信息编码如何开红票?一起跟着会计学堂小编看看吧!

销量方拿信息编码如何开红票

一、销量方拿信息编码如何开红票

税控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根据信息表表上的十位数编码进行开具,一般十位数编码为"3217"开头的数字,根据提示录入,确认下一步就好,没有问题就直接打印.

二、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信息表,根据信息表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对方须开具拒收证明,销方在发票有效期180天内申请;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销方须在开票的次月向税局申请.

2开具流程

(1)销售方提交信息表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信息表.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审核后通过红字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信息表.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信息表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

信息表管理从"红字发票信息表"工具栏里进入

销量方拿信息编码如何开红票

红字专用发票填开方式

在发票管理界面中,点击"红字"按钮时,新增3个选择菜单,"直接开具"、"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界面如图3-1所示.企业可通过上述1、2两种方式填开红字专用发票.(第三种方式税务端暂时未开放)

图3-1红字发票开具方式

1直接开具方式

(购销方均适用,但需要跑税局交资料)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如下图所示.

说明:

1)信息表编号是在税务端红字发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时自动生成,共16位,其编码规则为: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通知单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

2)在税务端系统开具信息表时自动生成信息表编号,且此号码全国唯一.

3)一张信息表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即不能使用同一张信息表重复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输入的信息表编号已经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则系统会有相应提示.

【第二步】系统会弹出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

【第三步】对于信息表上有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的,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否则,不需要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根据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第四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量方拿信息编码如何开红票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在开票系统里的开票界面点击红字选项,然后输入信息表编号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在这小编就不再赘述了.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实务操作等领域),不妨在本网找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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