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无形资产应交的城建税的分录

2019-09-18 12:2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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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以拥有很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但是却可以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无形资产也像很多资产一样是可以转让的,所以很多企业都将自己的无形资产进行转让。那么处置无形资产应交的城建税的分录是怎样的呢?

处置无形资产应交的城建税的分录

答: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出售发生损失时)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出售实现收益时)

借: 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 银行存款

处置无形资产应交的城建税的分录

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转让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问题所述情况,公司所持有的发电上网指标不属于上述应征收营业税的无形资产范围,不用缴纳营业税。同时也不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不用缴纳增值税。、

本文详细介绍了处置无形资产应交的城建税的分录是怎样的,也介绍了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转让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交的城建税的分录应该如本文所示。如果你认真阅读了本文还是不太明白,那么赶紧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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