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

2019-06-13 09:39 来源:网友分享
1398
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我们称之为外商投资企业。我国鼓励外商投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

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

(一)区域性的税收优惠

1、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二免三减半”。

2、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生产投资的优惠。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条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批准,在以后的10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

(三)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1、产品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税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2、先进技术企业: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四)基础项目投资的税收优惠

自1999年1月1日起,对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受投资区域的限制。

(五)特定项目投资的税收优惠

1、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行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经济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一免二减半”。

2、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一免二减半”。

3、对鼓励外商投资的爱护能够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六)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在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在提取后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地方所得税不在退税之列)等。

(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

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它税的减免

1、城市维护建设税全免;

2、教育费附加,按中方投资比例缴纳;

3、水利建设基金,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免;

4、房产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免。

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区域性税收优惠、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等。大家可以看看自己遇到的问题,是属于以上那种,按照相应的处理方法处理。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堂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成本核算方法怎么选
    成本核算方法怎么选?顾名思义,学员们提及到的这个成本核算方法应该指的就是用来核算公司成本费用的方法。在财务实务中,财务人员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办法来核算公司的成本费用,常见的办法有品种法、分批法以及分步法等等。不同的方法使用的对象和核算步骤都是不同的,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章中对此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希望对你们学习有所启发的。
    2025-09-16 20
  • 财务预警指标怎么设定
    财务预警指标怎么设定?众所周知,企业的财务预警指标的设定一直和企业的财务健康息息相关的,也关系到企业是否可以及时的发现公司潜在的风险;那么对于企业财务预警指标设定的具体步骤,小编老师认为可以通过三个步骤进行设定的,与之相关的财务知识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章内容中进行一一阐述,希望对你们理解学习有所启发的。
    2025-09-17 13
  • 财务BP怎样助力企业开拓新市场
    财务BP怎样助力企业开拓新市场?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企业财务BP一般是起到财务和业务之间的桥梁,简单来说就是财务BP即需要懂得财务知识,也需要懂得业务知识;关于财务BP开拓新市场的方法,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一一阐述,也希望想要成为财务BP的学员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理解和学习应该是有所帮助的。
    2025-09-19 11
  • 管理会计的预算松弛问题怎么解决
    管理会计的预算松弛问题怎么解决?按照小编老师的理解,在管理会计中之所以会出现预算松弛的情况,通常都是因为财务人员担心自己完不成预算,在预算中给自己留有余地,从而造成了预算的松弛;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小编老师认为可以通过几个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相关的管理方法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内容给大家,也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5-09-19 14
  • 新收入准则下时段性收入如何确认
    新收入准则下时段性收入如何确认?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对于企业的时段性收入的确认则是需要通过多个方面来确定,比如说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取得消耗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以及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企业享有有累计收款权等等。关于这些时段性收入确认的介绍资料都在下述文章中,希望对你们理解和学习有所启发的。
    2025-09-22 14
  • 标准成本法在制造业怎么应用
    标准成本法在制造业怎么应用?据小编老师理解,学员们如果想要弄清楚标准成本法在制造业公司的应用方向,那么学员们首先是需要清楚标准成本法的定义,说的就是企业在日常核算管理中,购买的材料和实际领用材料是都按照先确定的标准入账,月末的时候再按照实际发生计算;在下述文章中小编老师将会整理标准成本法具体应用知识进行阐述,希望对你们学习有所启发的。
    2025-09-22 10
相关问题
  • 创业投资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第二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创业投资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第二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 新成立的企业有哪些优惠

    税收优惠与企业是否新成立没有关系的。

  • 高新企业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