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如何办好离职交接
财务人员离职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资料:
1、以前年度的所有凭证、所有账本;
2、交接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底单;
3、将银行对账单和账目上进行核对;
4、交接现金,并和现金账进行核对;
5、如果管理合同,还要交接所有合同,并核对金额;
6、交接发票,并核对数量;
7、财务章交接;
8、公司的进出货往来有关的账本,有利于了解进贷成本和渠道路财务章交接.
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有关交接报告,双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那些工作?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出纳业务尚未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
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记账凭证、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会计主管章、现金支票簿、转账支票簿、现金、有价证券、有关空白凭证、空白账表、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等.有价证券要写明证券名称、数量、金额及号码;有关空白凭证要写明本数、张数等.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由监交人监交.监交人一般为会计主管,或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指定某一会计人员监交.接交人员要按照移交人员编制的移交清册,当面逐项点收.对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和移交中说明的问题,需移交人补充书面材料的,要当面补上.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章后留执.监交人所执一份可存档,接交人留执的一份待日后离岗时再移交下去.需要指出的是,在交接之前,财务部门应为接交人员刻好名章,移交人员的名章不再交由接交人使用.现金出纳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继续使用,接交人员不得自行另立新账.移交清册上要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监交人职务.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扉页内印有"启用表"的,还应由移交人、接交人注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财务人员如何办好离职交接?不管是会计还是出纳都是企业财务部门的重要岗位,如果要离职的话手续和交接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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