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抵减进项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1]1197号)规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
取得《抵减欠税通知书》后,如果增值税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用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滞纳金抵减进项,可以这样做: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滞纳金抵减进项的做账,您觉得上述小编给您整理的方法如何?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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