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要转增资本如何做会计处理附相关政策依据

2018-09-17 10:2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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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要转增资本如何做处理合适呢,首先,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需要考虑,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其具体的政策依据。至于盈余公积要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欢迎您参考如下的分析,不要错过了。

盈余公积要转增资本如何做会计处理附相关政策依据

答:根据国税函[1998]333号文件,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应该将盈余公积金的转增认定为分配和投资两个环节,在分配环节应该根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过,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要转增资本如何做会计处理附相关政策依据

至于盈余公积要转增资本,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转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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