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费用该如何做会计核算合适呢?
答:国税发[2000]84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出国费用,可以看做是“差旅费”进行报销。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或办公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是出国公干,可以计入差旅费。否则,记入办公费(或手续费)里面
会计学堂提醒您,填写出国境国际机票金额和住宿费金额(住宿天数不能超过批件批准的天数,住宿费原则上按住宿标准执行,如对方统一安排,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
出国费用的会计核算,上述小编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您持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