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转让该怎么写其会计分录?

2018-09-04 17: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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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转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写,首先,本篇文章给您带来的是用于土地商品房开发的分录与之对比,小编从三个步骤详解了这一问题,一是收到土地转让款时,二是结转土地转让成本,三是计提税费时,详情内容欢迎您参考如下的分析。

土地开发转让该怎么写其会计分录?

答:财税〔2016〕36号文原则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用于土地、商品房开发,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成本对象—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等

而如果是土地开发转让,则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土地转让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土地开发转让该怎么写其会计分录?

2、结转土地转让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3、计提税费时: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营业外支出

土地开发转让的分录,您现在知道怎么做了没?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欢迎您多加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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