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如何入账及影响?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是开出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可能将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出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有以下两种方法:
1、如果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比实际小,可以再补开增值税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比实际大,如果发生在当月,就把原发票作废,跨月了就要开红字冲销发票。
开出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您现在会做账了没?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交流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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