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项后补助的支出如何做会计处理?

2018-08-29 10:3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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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项后补助的支出,其会计处理的正确做法是什么样的呢?首先,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税法上规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处理犯法,然后小编再给您具体的分析其账务处理。如果您感兴趣的话,不要错过了本文。

先立项后补助的支出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税法上,符合规定《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有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企业专设账本单独核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因此,对于先立项后补助的支出,可以这样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在收到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先立项后补助的支出如何做会计处理?

在取得政府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之前,则是这样的:

借:管理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就正常入账即可

账面要平

等到收到银行补贴再做账进去就可以了

先立项后补助的支出,其会计处理的具体做法,您觉得上述小编整理的方法如何?了解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您关注会计学堂的微信公众号“会计情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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