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方遗失已认证抵扣发票怎么办附账务处理

2018-08-13 10:5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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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票方遗失已认证抵扣发票的情况下,这个时候怎么才可以处理好呢?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具体的解决方法,同时还有其对应的账务处理,相信您看完本文后就会有所收获的。

购票方遗失已认证抵扣发票怎么办附账务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购票方遗失已认证抵扣发票怎么办附账务处理

购票方遗失已认证抵扣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已经抵扣的发票,次月被销售方作废了,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等(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蓝字)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红字)

购票方遗失已认证抵扣发票的情况,您现在清楚了具体的做法没?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询问会计学堂的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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